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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信息网络安全报警受理范围

1、 违反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利用计算机及其信息网络进行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和国家安全,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互联网实施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 利用手机短信息或互联网进行诈骗、传播淫秽信息、敲诈、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

4、 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提供有病毒的文件、媒体、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

5、 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遭受他人恶意攻击以及其他非法入侵本地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本地、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行为。

6、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不落实国家相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

7、 违反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

8、 举报违规经营网吧。

说明:

1、 凡是不属于上述受理范围的举报请直接与本地 110 或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2、 举报人请务必真实填写个人资料和举报内容,以便公安机关快速、准确地予以处置,并及时与举报人联系。

3、 凡是故意扰乱网上报警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4、  对报警人提供的资料,公安机关承诺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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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四川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协办: 四川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支撑中心
网络技术支持: 成都大东网络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